据悉,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出国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50%,海南省政府出资50%。省资助经费由省财政筹措,资助金额按国家留学基金委标准核定。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人介绍,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分别为: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3-24个月。选派专业领域结合我省国际旅游岛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需要,重点资助学科为高校专业课教师及行政管理人员、经济管理、旅游及酒店管理、政法、新闻传播、文化艺术、生态环保、热带农业、信息技术、油汽化工、海水养殖、光伏产业、汽车制造、航空航海、休闲养生、医疗保健及其他省重点学科和人文社科类相关专业等。
据了解,省内符合选拔条件的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科研机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管理人员均可申报。选拔对象应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5年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有关项目指南等规定的要求。
4月6日-20日:候选人进行网上报名;4月22日前,各推荐单位提交书面推荐材料;5月20日前,省教育厅组织省内专家进行候选人报名材料的初审并确定进入联合评审阶段人员名单;6月-7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8月确定录取人员名单,被录取人员的留学国别及留学期限将按照申请时填报的志愿国和期限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