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政府办原副主任黄仪被双开
经查,2010年5月至2014年2月,黄仪在任东方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制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0万元。 2014年12月23日,东方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黄仪有期徒刑6年。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东方市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并报东方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黄仪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