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默容留他人吸毒案将于27日上午公开审理
1月19日,北京海淀法院宣布,该院对被告人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已经立案审查完毕,决定依法受理。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默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大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去年7月29日,张默和另外两名友人因吸毒被警方查获。经初步审查,三人尿检均呈大麻类阳性,张默等对吸食大麻的违法事实予以承认,8月28日被检察院批捕。
张默已不是第一次涉毒被捕。2012年,张默曾因吸毒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