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本着“自下而上、按需申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为确保全省2015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按时限要求顺利实施,结合各地需求和申报项目准备情况,经省政府同意,海南省2015年拟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3.63万户,其中棚户区改造3.29万户,计划基本建成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1.64万套。
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丁式江介绍,作为全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牵头责任单位,该厅下一步将继续督促各市县和省农垦总局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尽早落实土地、配套资金等,对具备条件的项目集中力量予以推进,确保2015年计划开工项目应于10月底前100%开工,基本建成项目应于12月底前100%建成。
同时,该厅将积极指导各市县研究明确货币补偿安置标准和比例的办法,积极推行货币补偿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