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天然气供气工程储配站门站及LNG-CNG汽车加气站用地性质与规划指标的公示
1、公示期限:30个工作日(2015年4月29日至6月10日)
2、公示地点:屯昌县党政网—公告公示。
3、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tunchangzjj@163.com;(2)书面意见邮寄到:屯城镇文化路屯昌县住建局;(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4)联系人:王工 电话:67839099
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