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陵水深入推进乡镇纪检体制机制改革,各乡镇纪委聚焦主业主责,扛起了监督执纪问责的担当。这种回归,符合新时期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值得拍手叫好!
长期以来,乡镇纪委实际上主要发挥的是传达、配合功能,上面有文件来了就转发一下,其他部门缺人手了就去顶一下,少数几件案子也是在上级的要求下配合办理,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种现象,在过去乡镇一级财权、事权普遍薄弱,案件偏少、偏小,且乡镇党委政府人手严重匮乏的情况下,是可以理解的。
但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明显加大了对三农工作的重视程度,用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各方面的资金源源不断地下拨,一些地方还面临巨额征地补偿款分配等问题。乡镇、村级甚至村小组掌握的资源不可同日而语,腐败风险大大提升。
事实也证明,这两年来涉农贪腐案件数量越来越多,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乡村小官巨腐的案件常常见诸报端。这些贪腐行为,严重侵害了普通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了党和政府形象,损害了党的执政基础。
出现这种情况,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乡镇纪检监察制度没有因时而进,纪检监察部门不该管的依旧压在身、推不掉,该管的却管不过来、不愿管、不会管,职能越位、缺位、错位成了家常便饭,一些乡镇纪检监察部门甚至常年不办案,交白卷。这种情况下,乡镇纪委自然难以起到预防监督、问责查处、教育威慑等方面的作用,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又鞭长莫及,不可能每件事都知道、都管得过来。这才让一些乡村小官毫无顾忌、肆意妄行,成为危害一方的“苍蝇”。
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还在于强化基层办案力量,根据职权做到就地监管、就地查处、就地问责。乡镇纪委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切实担起职责,一方面要从无关事项中解放出来,将工作精力聚焦反腐败和党风廉政业务,做到不该管的坚决不管,该管的决不马虎,另一方面要用好有关部门和群众提供的线索,提高办案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实践中培养办案的水平和能力,当好拍蝇能手,将反腐败这张大网织密、织牢,让乡野田间的监督盲区不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