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谯星 通讯员 丰平
针对乡镇纪委存在的主业不清、兼职过多、履职不专等问题,2013年以来,陵水黎族自治县纪委以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深入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大幅度收缩战线,大跨度调整策略,集中兵力主动出击,不断加大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在办案数量和质量上均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
2014年,陵水县各乡镇纪委查处比较典型案例有:
1.提蒙乡提蒙村党总支部书记江心平等5人公款赊账吃喝案。2010年6月以来,江心平、胡智、谭宏陆、谭金意、王家贵等5人以工作用餐为由,多次在饭店公款吃喝,欠账赊账49836元,直至案发后才还清。2014年11月,经陵水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江心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胡智、谭宏陆、谭金意、王家贵党内警告处分。
2.三才镇花石村原党支部书记郑亚强违规收取群众“好处费”案。2012年郑亚强以申请危房改造指标需要经费为由,收受5户村民茶水费。案发后,郑亚强主动上缴违纪款。2014年10月,经陵水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郑亚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椰林镇城南村委会网格化管理员朱奕光、第11经济社社长朱奕椿非法转让土地案。2010年,朱奕光在担任城南村委会第13经济社社长期间,擅自将第11、第13经济社共同持有的集体土地非法转让给他人获利,朱奕椿在非法转让集体土地过程中不但没有进行有效制止,反而配合朱奕光将非法转让土地所获得的资金分发给社员。2014年10月,经陵水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朱奕光、朱奕椿开除党籍处分。
4.英州镇高土村原党支部副书记符文贪污案。2011年,陵水县政府征用英州高土村等村委会土地建设“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时任高土村委会主任符文协助政府开展征地补偿工作。2012年8月17日,经英州镇政府同意,符文和报账员从高土村委会账户取出90000元,作为征地补偿工作经费,符文将其中的10770元用于个人消费。案发后,符文退回赃款10770元。2014年4月4日,陵水县人民法院以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2014年5月,经县纪委讨论,决定给予符文开除党籍处分。
(本报椰林5月13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