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2014)海中法执字第204号执行裁定书,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由我公司对涉案需变现财产:海口市海秀大道顺发新村B10栋【产权证号:房证字第23798号】中301号、401号房产:建筑面积:274.99m2。参考价:85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现将第二次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1、拍卖时间:2015年6月11日上午10:00时; 2、拍卖地点: 海口市国贸大道港澳申亚大厦九层;3、标的展示时间及办理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15年6月9日17时止,逾期不予办理;4、收取竞买保证金:2015年6月8日17:00时止;5、收取竞买保证金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09454800000149。6、缴款用途须填明:(2014)海中法拍委字第113号(如代缴必须注明代某某缴款)。7、特别说明:(1)上述标的按现状拍卖;(2)过户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拍卖机构电话:13337600887 0898 - 31650777。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898 - 667006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