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 法制时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5年05月28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8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就近期陆续划设1000个临时停车泊位,海口公安交警发布规范管理通告——

便民免费停车位 请市民有序停放

  文明出行 你我同行

  ——海口公安交警“交通安全”系列专题之十四

  海口市近期正陆续在23条道路上划设1000个临时停车泊位,以缓解停车难问题。为规范免费临时停车泊位管理,提高临时停车泊位利用率,方便广大市民停放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现对海口设立的免费临时停车泊位的相关事项作出通告,提醒市民自觉遵守。

  一、海口市设立的免费临时停车泊位以本通告公布的免费临时停车泊位为准(详情请登录http://www.hkjxj.gov.cn查询)。

  二、海口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免费临时停车泊位路段设置提示标志牌,公布允许临时停车的具体时段。

  三、车辆停放时应按一车一位有序停放,应将车辆停放在停车位划线区域内,不得超越停车线停车,不得占用两个车位停放一辆车。

  四、停放车辆应按照规定的具体时段停放车辆,其他时段不得停放车辆。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放置、设置反光锥、隔离墩、围栏等方式擅自划定占用免费临时停车路段或泊位。

  六、违反以上规定在免费临时停车场停放车辆,或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划定占用免费临时停车路段或泊位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予以处罚,并拖移车辆;违法情形严重,构成扰乱公共秩序、妨碍执行公务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欢迎广大市民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拨打24小时热线电话(0898-66796624)予以举报,警方将及时出警依法予以处置。(品观 世清 盛兰)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就近期陆续划设1000个临时停车泊位,海口公安交警发布规范管理通告——~~~
就近期陆续划设1000个临时停车泊位,海口公安交警发布规范管理通告——~~~
就近期陆续划设1000个临时停车泊位,海口公安交警发布规范管理通告——~~~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海南新闻时政
   第003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4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5版:深读经济观察
   第006版:海南新闻经济
   第007版:海南新闻民生
   第008版:专题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中国新闻视点
   第011版:中国/世界新闻动态
   第012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3版:海南新闻社会/民生
   第014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15版:娱乐新闻综合
   第016版:健康周刊
   第017版:健康周刊综合
   第018版:健康周刊饮食
   第019版:健康周刊养生
   第020版:IT家电周刊
便民免费停车位 请市民有序停放
第一批临时停车泊位划设表
恒大御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