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启动公积金异地贷款
向本省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贷款审批条件同本省缴存职工。这一政策不仅为异地购房者提供资金支撑,而且让住房公积金真正“活”起来。
为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我省还根据市场房价水平,适度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夫妻双方在海口、三亚、琼海、陵水购买商品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其他市县购买商品房的,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建造自住住房的,由10万元调整至30万元。经上述调整,有力支持了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使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发挥更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