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交易所涵盖的资产权益为东方武汉办对海南海发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享有的海南省琼山市桂林洋海滨旅游开发区的37号土地(约42亩)和海口市海秀大道66号华侨新村综合小区1号住宅楼B座104、604室房产的权益。
本次公开竞争性出售交易将面向国内投资者。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的描述、资产的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阅读刊载于网站www.coamc.com.cn上的交易公开竞争性出售邀请函全文。
本次资产处置采取公开竞争性出售方式。欲参加本次公开竞争性出售资产权益转让的交易对象(以下称“投资人”),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投资人不得为下列人员: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本次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本次交易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相关国有企业债务人及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任何对本资产权益处置项目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或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办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7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纪检监察部)
027-85712227(我办纪检监察部)
本交易的联系人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
彭先生、陈先生 电话:027-85712710 027-85712442
传真:027-85712379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
2015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