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对脱硫脱硝设施未按要求建设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大唐热电有限公司和同达热电有限公司、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华尔润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公司和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宣化钢铁公司、吉林油田热电厂、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湖北武汉乙烯公司、陕西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兵团农六师煤电有限公司、兵团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挂牌督办。
环保部责令上述16家企业于3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烟气脱硫脱硝设施整改方案并上报,于2015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逾期未完成的,依法从重处罚。同时,追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其中享受环保电价补贴的,由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环保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司长刘炳江分析指出,今年实施的处罚主要针对企业集团,处罚量大、面广,除了电力仍是重点处罚行业外,玻璃、钢铁、水泥等行业的排污企业也受到了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