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宝艳及其配偶林海生、李少霞及其配偶董兆和(保证人):
我司于2015年 6 月 18 日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2011年至2014年与海南东朋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朋公司)签订编号为4600573442011020001号借款合同、编号为4610201201100000086号借款合同、编号为4620201301100000008号借款合同、编号为4620201401100000043号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及其对应的抵押、保证等担保权益转让给我司。现因东朋公司债权到期,我司现依法通知东朋公司及保证人于2015年6月23日前,向我司偿还欠款人民币409769286.61元(大写:肆亿零玖佰柒拾陆万玖仟贰佰捌拾陆元陆角壹分),否则我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特此通知。
三亚城市发展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9日
联系人:谢素贤 联系电话:88363856
公司地址:三亚市解放三路工商银行五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