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围观的“群众”竟是花钱雇来的“托儿”,高举的标语竟是刻意安排的“道具”,挑动公众情绪的“上访”事件,竟成为某些人为了谋求利益而苦心经营的“生意”。扰乱公共秩序、煽动极端情绪、误导公共舆论、损害政府形象,这些危害显而易见,而最大的受害者,莫过于信访制度本身和那些真正需要表达诉求的人们。把“悲情”当做牟利工具,结果是把“悲情”本身污名化了。
仔细审视“上访利益链”的各个环节,用心之“机巧”、组织之“严密”、情绪煽动之“准确”,都令人瞠目结舌。“上访经纪人”是其枢纽人物,上游是妄图向有关部门施压的贪官或者律师,下游则是那些靠扮演访民角色谋生的无业游民;“利益”是其运行动力,上游“花钱消灾”,“上访经纪人”获得超额佣金,无业游民获得可观报酬;“情绪”是其生存法则,迎合了一些网民的负面猜想,助推了非理性的舆论浪潮。贪官、律师、经纪人、无业游民……不同的人群都卷入其中,在各得其所的利益分成中,政府公信力成为最大的输家。
更应看到,“上访利益链”的存在,有着深厚的现实土壤。一些上访人员在制度渠道外的极端行为,为“上访经纪人”导演“上访”闹剧提供了原始的剧本;一些地方政府有着“一闹就停”的行事逻辑,让“上访经纪人”看到了投机取巧的巨大漏洞;一些网民容易被负面情绪裹挟,让“上访经纪人”策划的闹剧有了舆论传播的基础……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上访利益链”应“运”而生。
正因此,斩断“上访利益链”,严厉惩处只是走完了第一步,治本之策还是应该回归法治,政府在法治的轨道上决策用权,公众在法治的平台上涵养理性。如果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严格遵循法治和程序,那么“闹访”本身就无法扭曲政府行为,又怎么会有为施加影响而导演的“上访”闹剧呢?如果社会公众遇到公共事件能够更多理性地追问真相,少些负面猜想,那些被安排好的闹剧又怎么会赢得舆论影响?案件仍在侦查中,但是留下的教训,已经足以引起政府、社会和公众的深刻反思。(李克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