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本公司已通知所有业主办理房产证,部分业主经多次电话和书面通知仍未前来办理房产证,特别是接到通知的部分业主极不配合,具体业主(房号)如下:陈佩容A-1-1403房,吴少玲A-2-1604房,黎盛锦A-2-603房,吴淑云A-1-1103房,林道妹A-1-1902房,沈海珠B-3-803房,杜洪德A-1-1804房,叶玉坤A-2-101房,刘铭A-2-503房,何冬妮A-2-1203房,张宇A-2-1903房,计翔B-3-1501房,郝英华B-3-1601房。
上述碧湖湾业主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前来本公司办理缴纳契税及向房管部门交付维修资金,便于办理房产证,如仍未按限期前来办理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上述业主自行承担,逾期未办理房产证的责任和将来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责任以及引起本公司各项费用增加均由上述业主承担和赔偿,并且本公司保留依法追究上述业主违约责任的权利。
海南泰园祥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亚军 电话:0898-66728688
2015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