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新政奖励基地航空公司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各基地航空公司(含机场,下同),主要包括海南航空公司、首都航空三亚分公司、南航海南分公司、海口美兰机场和三亚凤凰机场等现有基地航空公司以及未来新设立的基地航空公司。考核指标主要包括我省基地航空公司在海南运输旅客数量、航班起飞架次、航线数量以及缴纳社保人数等。
本办法自2015年起执行(2014年为被考核年度),执行时间暂定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