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发布新规,从9月1日起,电信企业在通过各类实体营销渠道销售手机卡时,将要求用户出示本人身份证,并当场在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上进行验证。不仅如此,新规之下所有未经实名认证的老用户都必须补交证明文件。有人说工信部这一次似乎动真格了。
尽管外界对此褒贬不一,但在一些法律界人士看来,实名制是作为国情下手机用户管理的一种方式,客观上能够起到打击电信诈骗活动的效果。比如当电信诈骗活动发生后,执法部门利用手机实名制的信息查询系统,很快就可以锁定嫌疑人,进而让整个犯罪组织落入法网。
对手机用户而言,很多人更担心实名认证后自己的信息和隐私一旦泄露,情况会有多糟糕?好比银行卡早就是实名制,但银行诈骗也并未因此而消失。网上也是很多热议,有人说,“外人好挡家贼难防,假如有内鬼,不实名还好办,实名了信息反倒被贩卖怎么办?”也有人问,“经常每个月接到十几个推销电话,早就想告他们了,运营商给不给通过手机实名制查出这种骚扰的源头?”……
依笔者之见,一些手机用户的担心不无道理,执法部门利用手机实名制打击电信诈骗活动固然可取,但毕竟这是在用户信息隐私泄露之后采取的司法行动,虽不能说有点“马后炮“,但还是没法杜绝隐私泄露问题。
此外,新规定中明确指出,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如泄露、篡改、毁损或出售用户个人信息,将面临1万至3万元罚款。处罚力度这么轻,对“内鬼“外泄用户信息很难构成威慑,如果利益诱惑足够大,不法分子依然会铤而走险。所以,既要从用户身上“用药”,也应在“病灶”处“动刀”,比如在电信犯罪方面直接立法,并严惩以身试法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