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3起案例为:一是2014年8月5日,儋州市东成镇抱舍村主要负责人符某其为其小女儿操办升学宴并收受礼金。2015年7月27日,市纪委对符某其进行立案审查。二是2014年6月8日,儋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万某燕,为其次子操办婚宴约45桌,收受礼金43450元。另外,万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贿赂共计3300元。2015年7月27日,该市给予万某燕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同时没收46750元违纪款上缴国库。三是2014年1月3日至2015年1月2日,儋州市鹿母湾林场多次在琼中阳江潮汕饭店进行接待和工作用餐,其中8次消费共计2618元属于违规报销餐费。此外,该林场两次用公款14070元购买烟酒用于接待和工作用餐。2015年7月27日,儋州市给予鹿母湾林场主要负责人周某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没收其16688元违纪款上缴国库。
儋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说,当前,大中小学招生录取工作正在进行,中秋、国庆也将临近,升学宴、谢师宴和收送节礼等各种“节日病”可能反弹,全市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以上面三个反面案例为鉴,保持清醒头脑,做到知纪明纪、遵纪守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