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陈建国与被执行人张建国、海南金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辽宁国际建设工程集团公司海南分公司、杜玉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0)海中法民一终字第149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拟将被执行人杜玉凤位于海甸岛和平大道21号世博大厦19层1905号房产(房产证号:HK082276)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如对上述房产权属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二O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