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480万元奖励20家中小企业
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保持财力持续稳定增长,激发企业创收增税积极性,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壮大,我省专门设立了中小企业成长性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全省中小企业在规定年度内上缴税收3年环比增长排在行业前10位的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奖励资金每年安排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