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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随机选定确认,受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10月12日上午10时在海南唐隆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大厅依法公开拍卖:(1)黄长沅(源)名下位于琼海市嘉积镇善集路122号一幢4层商住楼中的第一层101A、101B房建筑面积共63.92平方米商铺,参考价110.86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30万元。(2)王明迪名下位于琼海市嘉积镇经济开发区(瑞海水城小区)北岸B区B6栋203号房,建筑面积50.56平方米,参考价27.1507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10万元。(1)号标的税费依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瑕疵说明:(1)号标的:与被执行人同一栋楼,需改楼梯;(2)号标的:1.净价拍卖(买受人自行负担:产权过户全部费用、所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2.毛坯房,按现状移交;3.成交后3个月内移交,门没有钥匙。标的展示时间:自见报之日起至2015年10月9日上午10时。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10月9日下午17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到拍卖公司了解详情及办理竞买手续。保证金以款到账为准,收取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009689400000122;开户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缴款用途处应按顺序注明:竞买人姓名或名称,(2015)海南一中法拍字第41号竞买保证金或(2015)海南一中法拍字第46号竞买保证金。拍卖单位:海南唐隆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金贸中路1号半山花园晓峰阁1588室。电话:36375711 13807631116。委托方监督电话:6530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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