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德不慎遗失澄迈瑞溪镇集用(2011)第04080号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登记座落为澄迈县瑞溪镇瑞联村民委员会瑞溪第一村民小组,面积243.47m2。该权利人已于2015年9月10日在《海南日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声明作废。现土地权利人向我局申请补办新的土地使用证。经初步审核,我局决定注销上述土地使用证,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30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局地籍岗308室(电话:67629320),逾期我局将依法核准登记,补发新的土地使用证,原件作废。
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
2015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