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62元,同比名义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64元,同比名义增长10.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1%。
前三季度,我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2.4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2.39缩小至2.34,城乡差距小于全国平均水平(2.83)。同时,前三季度海南省农村居民收入增幅为10.1%,同期全国增速为9.5%,海南农民增收步伐快于全国。
从收入来源上看,四大项收入呈现“三升一降”的态势,即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分别增长13.5%、1.3%和15.1%,家庭经营净收入则下降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