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海南省美兰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建设需要,该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坟墓需要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迁坟范围:美兰区演丰镇苏民村委会丁高一村、丁高二村、丁高三村和昌城村委会南排村两块土地(003308号土地证和003314号土地证)共238.05亩。003308号土地证土地四至:东至中村和新东的共有宗地;西至丁高一队;南至美兰监狱;北至南排经济社。003314号土地证土地四至:东至丁高一队;西至南排经济社;南至琼文公路;北至南排经济社。
二、请上述范围内的坟主务必于2015 年11月30日前到美兰区演丰镇苏民村委会和昌城村委会办理迁坟相关手续。苏民村委会丁高一村、丁高二村、丁高三村到苏民村委会办理;昌城村委会南排村到昌城村委会办理。逾期不办理迁坟手续的,按无主坟处理,将统一进行迁移,望群众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13976634366(演丰镇苏民村委会 张先生)
13307537873(演丰镇昌城村委会 徐先生)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
2015 年 11 月 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