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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4日 星期六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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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迁坟通告

  海美府〔2015〕28 号

  因海南省美兰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建设需要,该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坟墓需要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迁坟范围:美兰区演丰镇苏民村委会丁高一村、丁高二村、丁高三村和昌城村委会南排村两块土地(003308号土地证和003314号土地证)共238.05亩。003308号土地证土地四至:东至中村和新东的共有宗地;西至丁高一队;南至美兰监狱;北至南排经济社。003314号土地证土地四至:东至丁高一队;西至南排经济社;南至琼文公路;北至南排经济社。

  二、请上述范围内的坟主务必于2015 年11月30日前到美兰区演丰镇苏民村委会和昌城村委会办理迁坟相关手续。苏民村委会丁高一村、丁高二村、丁高三村到苏民村委会办理;昌城村委会南排村到昌城村委会办理。逾期不办理迁坟手续的,按无主坟处理,将统一进行迁移,望群众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13976634366(演丰镇苏民村委会 张先生)

  13307537873(演丰镇昌城村委会 徐先生)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

  2015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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