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受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由我公司对下列涉案需变现财产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被执行人王清菊名下的位于临高县调楼居委会调楼村北五路047二层住宅楼一套,建筑面积为184.96m2。参考价:58.46万元,竞买保证金:12万元。拍卖时间:2016年03月18日上午10时。拍卖地点:海口市国贸大道海南国际贸易商务大厦C座703室;电话:0898-66512838、13086089366;缴纳保证金的时间: 2016年03月16日上午12时前到账为准并于截止日前凭法院确认的保证金收据到我公司了解详情及办理竞买手续;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201031229826405990;开户行:工行儋州中兴支行。缴款用途处须填明:(2015)海南二中法技委拍字第029号保证金(如代缴必须注明代某某缴款);标的展示及办理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16年03月17日下午17时止;特别说明:该标的物目前无土地、房产权属,属自建民房。法院监督电话:0898-238829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