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我省已成立由省综治办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和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等7部门组成的评选表彰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我省候选人的审核推荐、宣传发动等工作。
推荐的候选人主要从2013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涌现出来的见义勇为人员中产生。
各市县将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定本地的候选人,于3月21日前向省评选表彰工作委员会推荐。经过审核评选出的我省候选人2-3名(群体),将于4月17日前报送第十三届全国见义勇为英模评选表彰工作委员会审批。6月,英雄(群体)、模范(群体)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将在主流媒体和网站上刊登,面向全国公示,发动公众投票。适时将在北京召开全国表彰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