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联合信用惩戒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工商总局及时搭建了网络专线,国家工商总局为此专门建立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并于2015年12月11日正式上线运行。系统运行后,国家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注册系统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登记申请进行自动拦截,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截至2016年3月6日,共计拦截登记申请10865人次,取得明显的惩戒和威慑效果。
业内人士认为,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信用惩戒措施的深入推进和网络查询系统的上线运行,丰富了执行措施和手段,将为“老赖”套上新的“紧箍咒”,有力打击“老赖”躲避执行、规避执行行为,有助于克服“查人找物”难题,成为人民法院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的“助推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