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8时30分,海口美兰区法院刑庭的4位法官和美兰区检察院的2位公诉人从海口出发,驱车90公里来到被告人陈某山位于临高县的家。
挂上国徽,支起桌子,摆好桌牌,原本昏暗的房间变成了临时法庭,门外也吸引了不少来看热闹的村民。
2011年7月14日,陈某山召集了吴某炜、张某菥等人找来苏某,对其进行殴打,抢走苏某现金2800元,并强迫其说出银行卡密码,从中取出人民币7000元。
案发后,陈某山被网上追逃,2014年4月被抓获。因陈某山罹患脉管炎,病情十分严重。同年,陈某山被取保候审,并进行了双腿截肢手术。
2016年1月15日,美兰区检察院以陈某山涉嫌抢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1月27日,美兰区法院法官到陈某山家送起诉书副本时,亲眼看到了他的身体状况。陈某山也对法官说:“我腿部伤口溃烂很严重,平时基本只能躺着,没法久坐。”
“把他接到海口开庭,这么远的路程他肯定受不了。在当地村委会或者派出法庭审理,也怕他坐不了那么久。”最终,美兰区法院院长石鑫和检察院方面商议决定,采用巡回法庭的模式,将法庭开到陈某山的家里。
开庭过程很顺利。中午12时,陈某山被妻子从床上抱到轮椅,面对法官坐着。公诉人念完起诉书后,陈某山说自己对起诉内容没有异议,愿意认罪伏法。12时30分,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人民币9800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00元。
“谢谢法院能体量我的难处,让我在病床前开庭。为了让我坚持坐着把庭开完,他们还召开了庭前会议,从而缩短庭审时间。”陈某山说。
记者从美兰区法院了解到,法院还有不少案件采用巡回法庭的模式,到山区、农村、医院,为路途遥远、行动不便、生病在床的当事人巡回调解,现场宣判,这既能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也充分彰显法院审理工作的人文关怀。对于一些典型案件,巡回法庭也会进社区、校园、乡村,让更多群众亲临现场旁听案件,从而进行法治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