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玉洁 金昌波
冒充公路局工作人员拦截大货车,以查处超载、超高为由“罚款”,向货车司机索要钱财。2014年6月4日凌晨,两名无业青年罗某川和吴某阳正作案时被公安民警逮个正着。
1989年出生的海口男子罗某川和1994年出生的吴某阳都没有工作,因此萌生了“冒充路政人员在路上拦截货车进行罚款”这一“谋生”的法子。2014年5月30日凌晨罗某川、吴某阳两人驾驶小轿车到海口秀英区粤海大道富力盈溪谷路段,穿着仿制式服装,手举闪光停车示意牌,冒充公路局路政工作人员拦截大货车,以查处超载、超高为由罚款,向过路的货车司机索要钱财,连续三日骗得1200元。同年6月4日凌晨零时许,罗某川、吴某阳再次来到同一路段,当两人正以同样的手段骗取司机李某某200元时,被接到报警赶来的公安民警抓获。
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海口市秀英区法院认为,秀英区检察院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支持。法院判决被告人罗某川、吴某阳犯招摇撞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检察官说法
执法人员不能收取现金
本案被告人罗某川、吴某阳自称公路局路政工作人员,向过路的货车司机索要钱财。这种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行为,不仅侵犯了货车司机的财产权益,还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和公信力,影响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执法活动,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声誉与形象造成极大损毁。
检察官提醒,行政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市民可要求其出示相关工作证件,制服上的编号和证件上的编号必须一致。此外,交通执法人员在路面上执法只能开具罚单,不能收取现金,罚款由车主通过银行缴纳。请广大司机朋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警惕。
(本报海口3月16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