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刘旭业在担任海南省国营南阳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建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依据有关规定,省纪委常委会和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刘旭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刘旭业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继续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