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时间:30个工作日(2016年5月19日至6月30日)
二、公示地点:海口市规划网站(www.hkup.gov.cn)。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南楼3053房海口市规划局总工室,邮编:570311;(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四、咨询电话:68724394,联系人:黄武。
海口市规划局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