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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天和通商贸公司拟建“天呈海都”项目位于海秀大道南边,因规划道路占用331.48平方米土地,按照【2013】126号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经市国土资源局评估,可补偿建筑面积约994.44平方米,补偿后A-1-20-1地块容积率由3.0修改为3.103,可建计容面积为30000平方米,我局拟按程序对金牛岭片区A-1-20-1地块规划容积率进行修改。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1、公示时间:15个工作日(2016年5月 20日至2016年 6月12日)。2、公示地点:海口市规划网站(www.hkup.gov.cn)。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3055房海口市规划局总工室,邮编570311。(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68724393,联系人:陈振涛、林诗碧。 海口市规划局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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