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个针对俱乐部层面的处罚决定中,足协在声明中说,5月11日进行的足协杯第45场,武汉市宏兴柏润足球俱乐部队(以下简称武汉宏兴)与江苏苏宁足球俱乐部苏宁易购队的比赛在武汉汉口举行。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报告等有关方面的陈述和书面说明,武汉宏兴俱乐部“多人殴打对方官员、运动员,并存在弄虚作假,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冒名顶替的情形,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对此,足协作出了取消俱乐部注册资格、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处罚。此外,该场比赛比分作废,计为武汉宏兴0:3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