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 法制时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6年05月24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6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月征缴
  本报海口5月23日讯 (记者王培琳 实习生符彦姝)近日,省人社厅下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参保登记、保费征缴等作出规定。预计6月份,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将正式启动。

  通知指出,我省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纳入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其中,2014年9月30日前已经成立的单位及已在本单位工作的编制内人员,按本通知规定进行参保登记和缴费;其他单位及编制内工作人员,按照《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参保登记和缴费。驻琼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征收,采取银行代扣代缴方式进行征缴。各市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金融机构为当地农信社(农商行、农合行),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金融机构为海口农商行。

  今年6月开始,社保经办机构开始受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核定业务。参保单位可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核定缴费基数。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海南新闻时政
   第003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4版:深读经济观察
   第005版:评论
   第006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7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8版:产经新闻
   第009版:三沙新闻
   第010版:专题
   第011版:海南新闻社会/民生
   第012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13版:中国新闻
   第014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15版:广告
   第016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7版:娱乐新闻综合
   第018版:教育周刊
   第019版:教育周刊
   第020版:汽车周刊
海口公立医院今年取消药品加成
琼岛本周多雨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月征缴
三亚整治运输行业违规行为
海南智造 享誉国际
儋州粽子热销全国
儋州名粽企业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