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出让11474.5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土地坐落:海口市滨海西路延长线东侧;
土地面积:11474.58平方米;
土地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使用年期:50年。
二、用地规划条件及开发建设要求
根据海规函〔2014〕2390号,该地的规划用地性质为其他交通设施用地,规划指标: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42米。规划设计要求该地用于铁路客运列车保洁和卧铺洗涤服务生产建设用地。
三、公示时限: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自发布之日起计。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以书面方式向海口市国土资源局递交: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2、意向用地者营业执照;3、意向用地者与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客运列车保洁和卧铺洗涤服务合同或服务合作意向文件。
地址: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北楼二楼2013室,联系人贾成治,电话0898-68720574。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2、公示时限内,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者,该地块进入招拍挂供地程序。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