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最新裁定,维持此前对“中国好声音”汉字节目名称的行为保全裁定,禁止“好声音”制作方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制作以《中国好声音》为中文名称的节目。
浙江卫视在声明中指出,“中国好声音”这一中文节目名称由浙江卫视独立自主创意、创作完成,经浙江卫视逐级上报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并获批准后合法使用至今,同时浙江卫视拥有“好声音”注册商标的相关权益。
据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此次裁决,仅针对唐德影视申请的诉前保全令,灿星制作暂时不能以《中国好声音》为名制作节目,但该节目中文名称属于谁,目前并无定论,灿星制作与唐德影视仍需通过司法诉讼途径确定其最终归属。(徐颢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