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成李民在担任海口市燃气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法律事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海口市纪委、监察局审议决定,给予成李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继续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