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国际奥委会(IOC)应该深入调查此事件,不能把蓄意诽谤当成“垃圾话”看待,在了解实情后,应该对严重违反体育道德,戕害奥运精神的霍顿和澳洲泳协做出处罚。中国有关方面也应严肃对待澳方的不断挑衅,在掌握证据的情况下,通过法律渠道,对霍顿和澳泳协的蓄意恶毒诽谤予以起诉。
必须严肃对待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霍顿事件”的理由有三:
1、孙杨不是“骗子”!
2014年5月,孙杨因涉药被禁赛三个月,原因是他服用治疗心肌缺血的药物万爽力中,含有违禁成分曲美他嗪。该药是孙杨被查出之前半年,才被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列入黑名单,但孙杨当时并不知道,属于误服。说明情况后,WADA在深入调查后判定是误服,但孙杨还是被禁赛了三个月。
2、霍顿和澳泳协及部分媒体才是“骗子”!
孙杨误服了“禁药”这一事实,相信霍顿和澳泳协及媒体不会不知情,但他们依然掐头去尾,蓄意朝孙杨泼脏水。这种行为不仅丧失了体育礼仪和道德,而且,我以为,还构成赤裸裸的诽谤,必须追究到底!
3、霍顿的攻击性言论并不仅仅是“垃圾话”,其手段卑下,已经明显超越“底线”!
霍顿承认,他攻击侮辱孙杨是和澳泳协负责人图谋,酝酿已久后研究出的心理战策略。这说明,霍顿的所作所为是在澳泳协指使下的一次有计划的行动,并得到澳媒体的呼应,这种违反体育道德,颠倒事实真相的行为,应该受到严惩!
(据新华社里约热内卢8月9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