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受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由我公司对涉案财产进行公开拍卖:位于海口市和平大道35号蓝岛康城2号第2层2A房(证号:海房字第HK198513号,建筑面积:1301.82m2),参考价:1401.1489万元,竞买保证金200万元。现将第一次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1、拍卖时间:2016年9月6日上午10:00;2、拍卖地点:海口市国贸大道1号景瑞大厦A座21层拍卖厅;3、标的展示咨询及办理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16年9月5日17:00止,逾期将不予办理竞买手续;4、收取竞买保证金时间:以2016年9月2日17:00前到账为准;5、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银行账号:1009454890000696;6、缴款用途处填明:竞买保证金(如代缴必须注明代某某缴款);7、特别说明:上述标的按现状拍卖,过户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拍卖机构电话: 0898-31651618 13637647779;法院监督电话: 0898-66501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