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发现,截至目前,贵州、湖北、云南等地均已实施干部召回制度。据不完全统计,有数千名干部因为官不为等原因被召回。
在贵州,自黔西南州2014年实行干部召回制以来,全省多个市州开始推行这一被认为是整治为官不为、干部“回炉再造”的管理制度,其中毕节市共召回管理干部510人。
记者调查发现,对工作不熟悉、不投入,工作中不履职、不作为,是干部被召回的主要原因。
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兴隆乡党委书记肖华,因“对农业知识不熟悉”被召回。
“原来以为不违反八项规定、当个太平官就能安然无事。”肖华说,现在发现,召回管理就是“紧箍咒”,是治疗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良方。
记者采访了解到,基于基层实践而产生的干部召回制度,在施行过程中能够有效整治为官不为,强化科学考核,落实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整治为官不为更为细化深入。2015年,黄冈市委出台了《关于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不廉实行召回问责的试行办法》,划定37种情形召回,其中包括当“甩手掌柜”的、工作不推不动的、遇到矛盾问题绕道走的、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等。
黄冈市纪委书记、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王立兵表示,干部召回管理,重点关注的是干部落实工作的“时、度、效”问题。“时”是指工作落实的速度问题,是不是慢作为等;“度”是指关注是不是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有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办等;“效”侧重于工作质量、效果。“没到违纪违法,但可能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干部,是重点关注对象。”
——强化培训提升干部素质。“干部召回制度最大进步是干部管理方式的创新,有利于干部成长。”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对不合格干部通过召回学习再派出,而不是全盘否定,有利于强化干部培训,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
——强化干部科学考核任用,落实“能上能下”。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湖北省红安县委书记余学武说,通过对考核优秀的继续大胆使用,对整改不合格的进行转岗、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有助于打通干部“能上能下”的通道。
据记者了解,各地的干部召回方案存在差异,但基本流程大致相同。组织部门或纪检部门通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定召回干部人选,而后通过集中学习教育、组织座谈、专家心理疏导等措施,让干部“回炉淬火、加钢锻造”。召回结束后,干部在考核期的表现,将成为干部职务调整变动的重要依据。(据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