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炜森 田和新
8月19日15时,来自四川巴中的王某德一家手持写着“海南刑警好样的”的锦旗分别来到海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和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刑警大队,感谢民警帮他们找回失散了21年的儿子。
21年前,才5个月的儿子被人拐卖,面临家庭巨变的王某德夫妇从此走上了漫长寻子路。8月18日16时30分,在海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的安排下,失散21年的一家人在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见面。
1995年5月19日,原海口市公安局振东分局(现为美兰分局)接到受害人王某德报案称: 5月19日21时40分,其因事外出,1小时后回家时发现房门被撬,5个月大的儿子王宝和75元现金被盗。5月31日,原海口市公安局振东分局经审查,依法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该案两名犯罪嫌疑人王某胜、陈某雷被原海口市公安局振东分局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胜、陈某雷供述王某德儿子王宝系被其四川巴中老乡“陈某顺”偷盗,其二人只负责看管,被拐儿童王宝已被“陈某顺”和另一名四川巴中老乡“杨某”二人抱走卖掉了,其二人并不知道被拐儿童王宝的下落。1996年4月10日,犯罪嫌疑人王某胜、陈某雷因犯绑架儿童罪被原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面对寻子20多年的王某德夫妇的诉求,海南省公安厅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省公安厅刑警总队与涉案地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成立联合专案组。
2015年8月12日,专案组在四川省巴中市公安局平梁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终于查清犯罪嫌疑人“陈某顺”的真实姓名为陈某某后,立即对其进行网上追逃。8月13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供认了其拐卖儿童王宝的犯罪事实,但拒不交待被拐儿童王宝的下落。
2015年9月29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经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执行逮捕。2016年6月6日被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至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随后,陈某某律师以该案至今已超过20年法律追诉期为由,提出免于追究陈某某刑事责任。为依法惩处犯罪,办案机关经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请示,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认为虽然已超过20年追诉期限,但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予以核准追诉。
经过大量外围排查工作,专案组最终掌握犯罪嫌疑人罗某义、杨某的线索。专案组迅速组织人员前往四川、南京等地对犯罪嫌疑人罗某义、杨某进行抓捕,8月13日,经专案组和户籍地派出所做思想工作,犯罪嫌疑人罗某义到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投案。同时,8月15日,犯罪嫌疑人杨某也在南京落网,当天海南警方连夜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押回海口。
随着犯罪嫌疑人被一网打尽,当年的事实真相浮出水面。据交代,1995年5月份的一天,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陈某雷、王某胜三人经预谋,由陈某某潜入王某德家将其小孩偷走,交由王某胜和陈某雷看管,随后陈某某委托杨某介绍买家,杨某便找到了当年在海口当清洁工的四川巴中老乡罗某义帮忙寻找买家,罗某义经多方打听得知家住竹林村的陈某君夫妇只有一个女儿,一直想抱养一个儿子。为此,罗某义便带领陈某某、杨某夫妇等3人将被拐儿童以8000元的价格卖掉。当年那位被拐儿童最终被警方找到。
随后,专案组及时采集了当年那位被拐儿童的DNA样本送厅刑警总队技术处进行检验比对,经检验证明了他就是21年前的被拐儿童王宝,是王某德夫妇的亲生儿子。
(本报海口8月25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