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受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由我公司对下列涉案需变现财产进行公开拍卖:
1、位于海口市海秀中路107号北岸青年公寓3层327房(证号:HK363957,建筑面积:31.98m2),参考价:13.61万元,保证金5万元;
2、位于海口市南沙路39号昌茂澳洲园7栋504房(证号:HK084424号,建筑面积:133.13m2),参考价:90.0491万元,保证金:30万元。
3、位于海口市府城镇凤翔路凤翔大厦第一层商场1888.1平方米商业用房33.33%产权(证号:HK072991号),参考价:1072.1261万元,保证金:300万元。
现将第一次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拍卖时间:2016年9月21日10:00;
2、拍卖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38号华银大厦1419;
3、标的展示及办理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16年9月20日17:00止,逾期不予办理竞买手续;
4、收取保证金时间:2016年9月18日17:00前,以款到账为准;
5、收取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标的1账号:1009454890000710;标的2账号:1009454890000711;标的3账号:1009454890000712。
6、缴款用途处须填明:(2016)海中法拍委字第115、116、118号(如代缴须注明代某某缴款);
7、特别说明:上述标的按现状拍卖,过户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海南宏志拍卖有限公司电话:0898-31981199 13322006990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898-667006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