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受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由我公司对下列涉案需变现财产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1、位于海南省海口市府城镇凤翔路凤翔经济适用住宅小区A栋18层1185号房产(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089502号),建筑面积:179m2。参考价:50.0383万元,竞买保证金:15万元。2、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九龙路东方市委党校宿舍4幢01号房,建筑面积:110m2。参考价:37.9363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现将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1、拍卖时间:2016年10月13日上午10:00。2、拍卖地点:本公司拍卖大厅。3、标的展示及办理相关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16年10月12日17:00止。4、缴纳保证金时间:以2016年10月11日12时前到账为准。5、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工行儋州中兴支行;账号:2201031229826405990。6、缴款用途处须填明:标的1须注明(2016)海南二中法技委拍字第005号;标的2须注明(2016)海南二中法技委拍字第006号,如代缴必须注明代某某缴纳。7、标的情况说明:以上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标的2只拍卖该房产的70%产权。拍卖公司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38号华银大厦1419室,联系电话:0898-31981199 13322006990 委托方监督电话:0898-238829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