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局委托贵公司承办陵水黎族自治县食药监局办公楼外线低压电缆线路维修工程。该工程于2013年9月开始实施,2013年10月正式完工,预算评审价为9.86万元,合同价为9.86万元。我局已经办理竣工验收,并支付工程款项7.8万元,占合同价格的79%。现由于竣工未结算项目承建方不积极配合提供相关决算材料,我局无法支付工程尾款。
就上述情况,我局郑重声明:请海南康德泰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在2016年9月28日前与我局联系,提供完工未办理竣工结算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算材料,逾期未提供相关决算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我局将采取相关措施,依法处理。(联系人:许小姐;联系电话:83312111;邮寄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南干道第二办公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邮编:572400) 特此声明
陵水黎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