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市县、各部门要迅速摸清灾情,及时实施有效救灾。要把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作为首要任务,民政部门要根据核灾情况,切实安置好受灾群众生活,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医治,特别是要解决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同时,要加快倒塌房屋的重建,要确保市场物价稳定。
对抢修受损基础设施、恢复农林牧渔业生产、卫生防疫工作、关注和防范次生灾害、强化气象监测预警等方面,《通知》均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市县、各部门要扎实做好灾后恢复生产生活的保障工作,积极筹措资金,加强灾后恢复生产生活所需要素的调度和供应,保障恢复生产生活物资供应。
此外,《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群众观念,深入基层、深入挂点的扶贫村、组、户,指导和帮助受灾地区做好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工作。要严肃救灾工作纪律,强化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救灾资金要专款专用、合理使用,救灾物资发放要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督查清单,对违反防汛抗洪救灾纪律要求的,必须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