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厅党组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不够严格的问题,省林业厅党组建立健全党委议事规则,进一步理清领导岗位职责,要求从党组成员做起,凡“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交厅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制定廉政谈话提醒办法,厅党组书记对18名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
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健全、组织活动不规范的问题,省林业厅党组建立30项“党建责任清单”,厅直属单位党组织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党建工作会已形成制度化,强化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3个软弱涣散党支部开展专项整顿,认定并处置不合格党员17人。
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省林业厅党组坚持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调整免职14人,其中处级10人,并对4个直属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进行问责并通报批评。
针对个别领导干部组织观念淡薄、“四风”问题突出的问题,省林业厅党组对5名严重违纪人员给予“双开”处分,对违反程序办案的霸王岭林区森林公安局雅加派出所原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在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为期3个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干部选任考察不深入、“带病提拔”的问题,省林业厅深入剖析8名原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违法案件的深层次原因,切实做到个人报告事项“凡提必核”、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信访举报“凡提必查”、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个别谈话时广泛了解干部“8小时以外”的活动和朋友圈,让考察人选重温入党誓词,任职前签订廉政承诺书,力求从中发现干部不廉洁的线索或不良倾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