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7日,儋州“东坡文化体验之旅”启幕。同时,《儋州市“东坡文化体验之旅”奖励旅行社暂行办法》出台,规定对组团10人以上游儋州的旅行社予以奖励。该办法规定的受奖主体为旅行社,须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与儋州市旅游主管部门签订合作意向协议,组织单团10人或以上,至少游览两个或以上收费景区(点),并在儋州市境内旅游饭店住宿一夜以上。
就下一步旅游奖励事宜,儋州市旅游委主任李洪涛说,该市每年将预算500万元,专门对旅行社进行奖励,希望更多的旅行社为儋州带来更多的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