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受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由我司依法公开拍卖:海口市机场路裕兴大厦7-3号房(证号:HK001670号,建筑面积:111.52m2),参考价:60万元,保证金:10万元。现将第一次拍卖事项公告如下:1、拍卖时间:2016年12月9日15:30;2、拍卖地点:海口市金贸西路15号环海大厦公寓楼二单元15层15B房;3、标的展示及办理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16年12月8日17:00止,逾期将不予办理竞买手续;4、收取竞买保证金时间:以2016年12月7日17:00前到帐为准;5、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09454890000892;6、缴款用途须填明:(2015)海中法拍委字第115号(如代缴必须注明代某某缴款);7、特别说明:标的按现状净价拍卖,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机构电话:0898—68570895 18876741455;法院监督电话:0898—667216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