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谬误 明辨是非
本报海口11月22日讯 (记者邵长春)近日,网上一则“海南省针对本岛所有的七座以下非营运车车主节假日车辆退费130元开始啦”的消息引发朋友圈热议,很多网友对退费一事心存疑虑。记者专门就此进行了采访,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征收科科长张太宁向记者证实,退费确有其事,但网传消息也有一些不实之处。
张太宁说,2012年7月,国务院同意有关部委制定的方案,对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车辆通行附加费,但由于我省是将相关费用摊入汽油油价中,所以海南的实施方案不同于内地,如2016年我省重大节假日7座以下汽油小客车退付标准为每车全年退付130元,7座以下柴油小客车则可申请办理重大节假日全年免征20天。
据了解,去年我省共完成重大节假日11.8841万辆7座以下小客车退费,退付金额1544.9330万元。
张太宁告诉记者,车主或企业可到当地交通规费征稽机构设立的窗口申请或在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官网(www.hnjtgfzjj.cn)上进行申请。
此外,网络流传信息中提到此项退费近期“开始啦”也不准确,事实上符合条件的小汽车车主或企业均可在每年3月至11月底办理当年退费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