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万科提出的这一方案,有行业人士首先怀疑,这样的操作模式是否已经涉嫌了土地的股权买卖?对此,有不愿具名的行业人士向记者解释称,未来土地的开发中万科依旧是执行主体,而且在众筹的过程中,万科也肯定会规避造成股权买卖的风险,因此从表面上看,万科的众筹设想并不涉及股权的买卖和交易。但土地并非普通商品,将其他企业引入到土地开发,且以支付运营费用为代价,那么在此过程中“土地开发权”已经成为了众筹的标的物,众筹企业在无形中已经享受到了土地的开发权益,在某种程度上这就是在变相买卖土地使用权,而这又违反了企业100%自持土地的政策规定。(北商)

